央行:深化金融合作 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共同发展
陆静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陆静) 央行网站7月11日消息,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16+1)领导人会晤7月7日在保加利亚索非亚举行,并发布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简称《纲要》)。在金融领域,《纲要》提出的成果主要包括投融资、金融机构网络化布局、金融监管、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
一是各方鼓励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金融机构在自愿基础上加强现有投融资合作,并根据市场需求开辟投融资新渠道,推出新的融资工具,增强银企联动,探讨开展人民币融资及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合作。中方欢迎中东欧国家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二是各方支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推动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欢迎中国与更多中东欧国家签署双边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强金融监管合作。
三是各方支持立陶宛成立16+1金融科技协调中心,2019年在立陶宛举办16+1高级别金融科技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