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中国基金估值标准(2017年版)》

叶斯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叶斯琦)1月2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通知称,为了方便广大会员机构、从业人员和投资者了解基金估值业务知识,提高专业化水平,践行社会责任,协会将历年发布的估值标准和指引编纂成册,形成了《中国基金估值标准(2017年版)China Fund Valuation Guidebook 2017》。 

  据了解,协会估值小组成立于2005年,自2012年协会成立后不断发展壮大,十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员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私募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服务机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协会估值小组从公募基金这一信息披露要求最高的基金产品出发,制定的各类估值标准提出了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期货资管等私募基金参考执行的要求,并且被广泛应用到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资管、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泛资产管理行业。2017年9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重新明确了协会估值小组的法律地位。为配套估值标准的发布和顺利落地,协会建立并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包括启动估值小组讨论会、报备证监会流程、引入多家第三方估值机构负责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技术实施等,并对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的机构进行自律管理,指导其完成估值标准系统落地改造。虽然基金估值会被用于发售和交易参考、申赎依据、流动性及信用风险等风险控制和投资决策基础等,但协会估值小组并不以此为目的,而是始终坚持基金估值的中性和动态性,即定期评估并制定现阶段市场普遍认为的公允计价方式。 

  《中国基金估值标准(2017年版)China Fund Valuation Guidebook 2017》指出,协会目前建立的行业估值框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端,即基金参与的各类投资标的、各类交易新形式的估值标准;二是负债端,如私募基金中提取业绩报酬等。未来协会估值小组将继续深化业务研究,不断完善资管行业估值标准体系,打造中国版的全球业绩表现标准。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