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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改制进入加速阶段 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

康曦中国证券网

  中证网讯(实习记者 康曦)为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四川省经济转型升级。6月26日,2017年四川省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动员培训会在成都召开。 

  四川GDP在全国排名第六,但直接融资与全省经济体量和地位不匹配。2016年末,四川直接融资余额约5700亿元,仅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9.6%。 

  目前,四川有A股上市企业112家,全国排名第7、中西部第1。在全国IPO提速的大环境下,四川省在审与进入辅导期企业数量有限,后备企业储备明显不足。目前,在审企业17家,辅导企业56家。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巨大,深圳市在审企业41家,辅导企业115家,浙江省在审企业67家,辅导企业137家。 

  为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水平,推动更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四川省出台了《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指导意见》,提出“自2017年起,每年企业改制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末,力争实现全省约50%的规上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目标,并从财税、金融、社会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确保四川省“五千四百”计划顺利实施。 

  四川省副省长朱鹤新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朱鹤新指出,和发达地区比较,四川企业改制工作仍存在着“三个不够”:一是地方政府重视不够,二是中介机构服务不够,三是企业意识不够。 

  推动企业改制工作需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中介机构参与。朱鹤新对改制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统筹联动,政府要大力推动;第二,重心下沉,中介机构要做好服务;第三,认识到位,企业要主动作为。 

  朱鹤新最后强调,改制是企业走向资本市场的第一步,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中小微企业要紧紧抓牢省上大力推动企业改制的重大契机,尽快达到“产权清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账目明晰,财务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实现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五方面独立”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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