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实操指引
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已正式启动。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还有一些问题受到市场关注。比如,申请、受理、问询、反馈、审查等流程及项目动态是否全程公开;精选层设置了四套“市值+财务”的准入标准,会否优先支持一些重点行业或领域。“细则和指南还在走程序。”一位接近全国股转公司人士1月20日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对于精选层企业挂牌时点和数量的问题,“暂时没法预测,估计会是一批企业同时挂牌。”该人士说。
围绕此次新三板改革,全国股转公司共制定修订了30项业务规则。截至目前,共计发布实施了16项业务规则。鉴于此次改革涉及的7项基本业务规则已全部发布实施,接下来发布实施的业务规则将集中于业务细则和业务指南。这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精选层挂牌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
1月21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一)》。该业务规则与《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配套,便于市场主体快速、全面、准确地理解审查要求并开展相关业务。
据了解,挂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应当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推荐。在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报材料,经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和证监会核准,并完成公开发行后,达到精选层准入条件的方能进入精选层。
具体包括五个环节:一是确认自身符合相关条件。包括《公众公司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开发行规则》规定的发行主体要求,《分层管理办法》规定的精选层预计市值和财务条件,且不存在相关负面清单情形。
二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辅导,并经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通过。发行人应当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进行辅导,并按照派出机构相关要求完成辅导验收程序。
三是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制作并提交申请文件。发行人应当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机构保荐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
四是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全国股转公司受理申请文件后,通过向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提出问询等方式进行自律审查,由挂牌委员会合议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审议意见,全国股转公司结合挂牌委审议意见作出审查结论。
五是证监会核准。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根据发行人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及自律监管意见、审查资料。证监会受理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依法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公开发行条件、是否满足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进行核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业内人士指出,新三板精选层项目的审核流程将公开透明化。根据《公开发行规则》,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提高自律审查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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