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并购重组制度 效率提高
今年以来,新三板并购重组热潮迭起,交易数量与交易规模数据呈现良好态势。这次发布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3个文件,对并购重组制度的优化围绕重组认定、停复牌制度、审查要求、监管要求、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利于提升并购重组工作效率,有效地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进行了优化。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司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26日发布的业务指引明确了前款规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的4种具体形式。
一是以认缴、实缴等方式与他人新设参股企业,或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二是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三是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四是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股转公司明确了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这有效减轻了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负担,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交易效率。
其次,股转公司优化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复牌制度,不仅缩短了挂牌公司因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时间,还能有效避免挂牌公司长期停牌不复牌的现象。
此外,股转公司在完善认定标准的同时,还豁免了无历史交易记录挂牌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明确了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则,调整了涉及权益变动与收购的披露要求。这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审查效率,还优化了交易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交易权益。
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付立春对记者表示,这一系列文件的发布,是过往实践经验的积累,对现有制度的全面优化、完善,达到更加规范、更加便捷、高效的目标。全国股转公司也明确提到“综合考虑了后续增量改革的统筹协调”、“为后续深化改革措施的推出积累经验、创造条件”。新三板后续“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