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过程中遇到的“三类股东问题”已有明确的审核政策。分析人士指出,“三类股东”审核政策明晰,有利于提升资产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市场投资热情,尤其是规范的私募机构。同时,对“三类股东”的监管依然严格,不少老产品需要积极整改,并为新产品的设立提供指引。
“三类股东”受关注
在新三板拟IPO企业中,“三类股东”大量存在。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1月15日,56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含有三类股东。其中,82家处于上市辅导期,27家企业进行过上市申报。同时,126家新三板公司IPO首发申报处于审核状态。其中,17家含有“三类股东”。
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鉴于“三类股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可能存在层层嵌套和高杠杆,以及股东身份不透明、无法穿透等问题,因此成为IPO发行审核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三类股东”问题引发关注,源于2016年4月。当时市场传言,“拟申报IPO的企业股东中有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按照要求,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持有拟上市公司股票必须在申报前清理”。
这引发市场热议。根据规定,资管计划、契约基金可以投资拟挂牌公司。2015年10月,股转系统指出,“在拟挂牌公司中,以私募基金、资管计划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但需要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同时,新三板企业在定增融资以及二级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引入“三类股东”普遍存在。
从2016年4月以来,监管机构对“三类股东”问题的表态一直较为审慎。在这样的情况下,新三板拟IPO企业出于规范谨慎的原则,通常在上会前选择集中对“三类股东”进行清理。
2017年下半年,“三类股东”问题的解决出现破题迹象。2017年7月12日,证监会就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发展新三板市场的建议》作出回应称,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三类股东”作为拟上市企业股东的适格性问题。2017年11月2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公司监事长邓映翎在公开场合表示,三类股东问题已得到管理层的统一认识。过去这些年,“三类股东”一共投资1117家基础层企业,平均利润1776万元。“‘三类股东’虽然少,但投的是好公司。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怎么发展机构投资市场。”
2018年1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过程中遇到的“三类股东问题”已有明确的审核政策,并将相关审核政策予以公布。至此,困扰新三板拟IPO企业的“三类股东”隐形红线终于明晰。只要符合监管规范,“三类股东”不再成为企业冲刺IPO的障碍。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认为,解决“三类股东”问题在技术方面难度并不大,最终明确时间后移,主要在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衔接上需要协调。随着时机日渐成熟,经营可持续性、规范性以及成长性等实质性问题成为关注重点,而“三类股东”对新三板企业的IPO实质影响在弱化,问题的解决也水到渠成。
审核标准明晰
此次对含有“三类股东”的企业IPO,具体规则主要可归纳为四条:首先,第一大股东不能为“三类股东”;二是规范运作,“三类股东”不能存在杠杆、分级、嵌套;第三,强调穿透原则,防止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四是明确存续期以及续期的安排。
付立春认为,“三类股东”对新三板企业融资以及提升市场流动性起到了一定作用。此次对“三类股东”审核标准的明确,本身就是一次重大的进展。这使得在排队申报并存在“三类股东”的新三板企业有了明确的答案。同时,对于有IPO想法的企业而言,在实施定增或者二级交易中,选择投资者也可以有充分的准备。总体而言,有利于IPO的审慎风控,也有利于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目前情况看,多家企业提前循着政策导向走在“试水”前列。2017年12月7日,文灿股份成为第一家带着“三类股东”进行预披露更新的新三板企业。此后又有多家企业跟随。截至目前,共有8家含有“三类股东”的新三板企业拟IPO完成预披露更新。随着此次政策的明晰,相关新三板挂牌企业的IPO之路将更加通畅,对提高资金参与新三板投资的积极性及拟IPO公司战略发展均形成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