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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辽宁省国资委批复

宋维东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辽宁能源3月14日晚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辽宁省国资委出具的批复。批复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总体方案。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

据悉,辽宁能源本次拟以18.17亿元价格收购辽能投资等8名投资者合计持有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100%股份。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超10亿元。

本次交易前,辽宁能源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公司下辖7个煤矿,煤炭产品核定生产能力达到1160万吨/年,各矿煤种以冶金煤为主,主要销售给大型钢铁企业。同时,公司还有部分动力煤,销售给电厂;下辖2个热电联产的电厂,电力总装机容量为708MW,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拥有与煤矿配套的铁路运输系统,共有准轨铁路136公里,内燃机车13台,年运输设计能力1000万吨以上,主要从事矿区煤炭和原材料的运输,与主要客户生产基地相连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辽宁清洁能源集团是辽宁省属国有企业中领先的综合性清洁能源公司,主要从事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辽宁清洁能源集团的具体业务包括风电业务、太阳能发电业务、成品油业务以及正在筹划的天然气业务。截至2022年9月30日,辽宁清洁能源集团在辽宁省拥有及运营5个风电场及2个太阳能发电场,控股装机容量分别为247.5兆瓦及19.4兆瓦。辽宁清洁能源集团持有的风电场及太阳能发电场均位于拥有丰富风能或太阳能资源的地区,处于稳定运营状态。除风力及太阳能发电业务外,辽宁清洁能源集团正在筹划天然气相关业务,主要包括辽宁省内天然气管网建设、气源和终端城乡燃气销售等。

辽宁能源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置入行业前景良好、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的新能源发电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辽宁清洁能源集团100%股份,辽宁清洁能源集团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注入辽宁清洁能源集团优质风力、光伏发电资产,进入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行业,进一步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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