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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张军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军)2月23日晚,兆新股份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表示,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因此,公司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所规定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同时称,公司管理层人员稳定,自2021年任职起未发生变化,并积极寻求各方渠道,鼎力推动公司高息债务、司法冻结、历史外部纠纷等问题逐步解决,保证公司经营稳定。无实际控制人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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