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新规生效 港股公司年报强制披露扩“容”
⊙记者 时娜 ○编辑 邱江
港股年报披露高峰期将至,未来3个月,包括腾讯、中国平安、阅文集团、吉利汽车等在内的大部分港股上市公司,将发布2019年度业绩报告。
与往年不同,伴随着多项新规生效,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明细、收购标的业绩承诺兑现情况等,将被要求强制披露。此外,若财报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相关股票将被暂停买卖,直至审计机构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如上市公司未能在补救期内解决相关问题,可能会被退市。
“港交所已修订《上市规则》,将过往有关集资、重大投资及业绩表现保证结果等方面的披露建议正式编纳成规,发行人要特别注意遵守这些新增规定。”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
针对当前部分上市公司的年报审核工作因出行交通受限而受到影响,港交所表示会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将适时联同香港证监会刊发更详细的指引。
要求披露业绩承诺兑现情况
伴随多项新规的落地,港股投资者可能会迎来史上最详尽的港股年报。
其中,有关履行业绩表现保证的披露要求已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成为港股《上市规则》条文,上市公司若此前有重大收购的,本次年报发布,必须披露被收购业务的表现及其是否达到承诺的水平。如未能达到,上市公司还应刊发公告披露将如何确保承诺人履行责任,如向上市公司赔偿差额、按协定公式调整代价或购回业务。
同样,自2019年10月1日起,重大投资的披露要求也已正式编纳为港股《上市规则》条文,港股上市公司必须披露每一项占其于会计年度结束时资产总值5%或以上的投资的详情。
具体包括,相关公司的名称及主要业务、所持股数及百分比率、投资成本等;每项重大投资在会计年度结束日的公平价值,以及其在上市公司资产总值中的规模占比;每项重大投资在年内的表现,包括任何已变现或未变现损益及已收到之股息;上市公司就这些重大投资的投资策略的讨论。
港交所还提醒上市公司,为让股东了解更多财务信息,上市公司应适当列出“其他支出”项目的明细。此外,港交所还认为,董事及管理层有责任作出恰当分析及判断,评估重大无形资产(包括商誉)减值测试所用的主要假设是否合理,而不是过分乐观。
不过,根据港交所最新刊发的上市公司年报审阅结果,其于2018年7月3日生效的《上市规则》新增内容——“要求披露集资所得款项用途”,在2018年度业绩报告中,落实情况并不佳。
被出具“非标”意见将停牌
港股本次年报披露,也将适用停牌新规,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审计意见者,将被停牌。
港股的“非标”审计意见,一般包括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 2019年5月,港交所刊发《咨询总结——有关上市发行人财务报表附有核数师发出之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建议》,新增以下规定 :上市公司刊发年度业绩公告,如果审计机构对其发出或表示会发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联交所一般会要求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暂停买卖 ,直至该上市公司解决了导致审计机构发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问题。如上市公司未能在补救期内解决导致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相关问题,其可能会遭到除牌。
新增的规则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但对于大部分港股公司而言,当前正在进行的2019年度财报季,是新规实施后的首个大考。
据港交所披露,在2018年度业绩报告中,被审计机构发出“非标”审计意见的港股上市公司多达92家(不包括19家已长时间停牌的公司),而2017年度这一数值是78家。92家公司中,有29家是第一次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22家是第二次,9家第三次,15家是第四次,还有5家公司是第八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将刊发详细指引应对年报披露延迟
在全民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进度受到影响,如凯华集团发布公告称,受疫情影响,2018/2019全年业绩的刊发将进一步延迟。
对于“港交所将允许上市公司推迟发布业绩报告”的传闻,港交所新闻发言人对上证报表示,港交所与香港证监会紧密合作,确保投资者继续能够及时接收到有关资讯以作出投资决定,同时港交所也会充分考虑当前部分上市发行人的审核工作因出行交通受限而受到影响的情况。港交所将适时联同香港证监会刊发更详细的指引。
此外,陈翊庭还表示,港交所正研究运用人工智能来协助审阅年报,目前已使用人工智能识别一些特定的披露内容,未来会继续这方面的研究,利用人工智能提高其他审核流程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