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张兴旺)4月26日午间,金盾股份(300411)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称,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1.18亿元修正为亏损17.90亿元。对此,深交所4月26日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本次业绩快报修正的具体决策过程,商誉减值和预计负债计提的具体金额,知悉业绩修正的方式及具体时点、业绩修正是否及时,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对于业绩“变脸”的原因,金盾股份表示,原因是对收购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强科技”)、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相科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以及对4宗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深交所关注函指出,中强科技2017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4196.83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59.95%,2017年末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53万元,占该商誉账面价值的1.02%;红相科技2017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7512.66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0.17%,2017年末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盾股份在回复2017年年报问询函中称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商誉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说明2017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充分。
2018年上半年,中强科技、红相科技分别实现净利润1574万元、2511万元,与全年业绩承诺9450万元、9375万元存在较大差距。深交所要求说明在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时是否对中强科技、红相科技进行减值测试,当时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绩预计不审慎的情形;说明商誉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并结合收购时的盈利预测情况,说明2018年计提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利用商誉减值进行不当盈余管理。
金盾股份2018年8月、9月公告显示,公司在4宗诉讼案件一审中败诉。深交所要求说明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时未对上述4宗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目前公司36宗诉讼案件及4宗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说明预计负债是否充分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