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渤钢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渤钢集团司法重整正式进入执行阶段。这意味着渤钢集团司法重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债权人开放提问和投票表决通道。渤钢集团管理人、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机构等围绕债权人普遍关心的资产、负债、战投、债权清偿安排等关于重整计划草案内容的提问做出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经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书面和网络投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一次性通过。
据渤钢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负责同志介绍,在重整过程中,为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金融机构债权人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渤钢集团全部职工得到安置,职工债权得到全额清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