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部分股份遭司法冻结 长城影视收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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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6 19:02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APP讯(实习记者 傅苏颖)长城影视(002071)因控股股东长城集团部分股份遭司法冻结以及涉及重大诉讼事项而被深交所关注。1月16日,深交所要求长城影视详细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时间、冻结所涉具体事项及金额、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此前,2019年1月10日,长城影视公告称,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1.7亿股,占其所持长城影视股份的87.2%,占长城影视总股本的32.37%。
2019年1月11日,长城影视公告称,公司收到横琴三元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显示,长城集团与横琴三元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横琴三元向长城集团借款3.5亿元,长城影视及实际控制人赵锐勇作为连带保证人。由于双方对核心条款的履行发生争议,横琴三元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长城集团归还实际发生的全部借款本金3.5亿元及利息、违约金,同时要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对长城集团所涉及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长城影视认为上述担保未经公司内部相关流程审核,也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审议通过,未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应认定无效。
对此,深交所表示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要求长城影视详细说明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时间、冻结所涉具体事项及金额、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的现金流状况、债务情况和逾期债务金额,详细说明其是否已经存在资金紧张等情况;要求详细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对其股份被司法冻结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如是,请进行重大风险提示;要求详细说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受到上述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提及的担保事项,深交所要求自查并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已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另外,深交所要求详细说明形成上述担保的具体过程及后续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构成《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风险警示情形。要求律师发表专业意见;要求详细说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出现逾期情形、逾期涉及金额等,并说明对外担保已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核查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及执行有效性,并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八章第三节的规定,详细说明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有效。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要求详细说明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等方面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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