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金龙机电(300032)12月21日晚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金绍平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私用公章、内控不严,公司及金绍平被监管予以警示,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指出,2017年10月,金龙机电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金绍平私自使用金龙机电公章并以金龙机电名义对外出具担保书为最高额为3.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2016年10月,金绍平妹妹金松英私自使用金龙机电公章授权东莞分公司分别为陈建龙、黄永贤提供最高额为600万元的担保。金龙机电未对前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因此对公司及金绍平予以警示,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充分吸取教训,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