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陈一良)11月28日晚间,金龙机电(300032)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法律文件,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证券”)向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公司、金绍平、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龙集团”)就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纠纷提起诉讼。
2015年初,公司成立“成长1号”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成长1号”)。成长1号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122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金龙集团向员工出借1225万元,长城证券提供融资资金7350万元。长城证券是7350万元人民币固定利息的收取方和标的股票浮动收益的支付方;成长1号是标的股票浮动收益的收取方和成长1号中所融资7350万元的固定收益的支付方。
成长1号于2015年2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购入公司股票共计 364万股,购买均价为26.90元/股。另根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完成转增后,成长1号持有股份共计728万股。
2018年8月1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因受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影响,成长1号已触及强制平仓线,且其未能通过补缴资金等方式恢复协议约定的权益比率,长城证券按照相关协议规定对728万股股票进行了强制平仓处置。
根据公告,成长1号在完成建仓时的买入成本共为9791.6万元,但被强平后所获得的收入仅3335.5万元,亏损额度高达6456.1万元,亏损幅度为65.94%。被强平所获得的3335.5万元归长城证券,其出借给成长1号的资金中仅本金就有4014.5万元未能收回。
目前来看,由于大股东深陷债务危机,员工自筹的本金亦恐无法收回。
由于平仓处置所得金额尚不足以支付长城证券向成长1号提供的融资本金以及固定收益,长城证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龙机电支付相关融资本金差额、固定收益等,合计金额暂计4224.03万元,并要求金绍平、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对长城证券的诉讼请求存在极大异议,故准备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