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记者 吴科任)药明康德(603259)29日早间发布公告,对近期科技部官网披露子公司苏州药明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事进行说明。公司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不合规行为已于2017年整改完毕,并经科技部验收合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药明康德表示,苏州药明未经许可将人类遗传资源(人血清)作为犬血浆违规出境,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科技部决定对苏州药明进行警告,没收并销毁该项目中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并暂停受理苏州药明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和出境活动的申请,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恢复。
公告称,上述行政处罚是科技部于2016年10月针对苏州药明2014年存在的单次不合规行为所作出的,该行政处罚涉及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均为同一个试验项目样本,公司和苏州药明并未新增该类行政处罚及不合规行为事项。已在招股说明书如实且充分披露。
药明康德表示,公司和苏州药明在发现上述不合规行为后,立即开展自查,积极按照科技部的要求依法对所涉人类遗传资源(人血清)进行了销毁。为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公司及苏州药明还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公告显示,2017年6月20日,科技部办公厅出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整改验收的函》(国科办函社[2017]390号),确认苏州药明的整改工作达到既定要求,验收合格,决定恢复苏州药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和出境活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