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合计逾十亿元的金融借款纠纷,将卷入其中的西藏发展背后的隐情曝光——一群长袖善舞的资本玩家,通过设置错综复杂的股权结构,借助一系列“马甲”公司,游刃于三股神秘力量之间,不惜动用杠杆资金高价买壳。孰料资本市场风云变幻,资产证券化戛然而止,风险敞口一一暴露,使得官司缠身。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王健——西藏发展最初的缔造者和实际控制人,与后来者储氏夫妇、王纯在一次的股权腾挪中,身影再次闪现。
三份诉讼牵出担保乱象
三起蹊跷的金融借款纠纷案将西藏发展推向前台。
三起诉讼案情基本相似:委托人借助信托通道向被告提供贷款,被告未能履行还款约定,信托公司向法院起诉被告。
类似的故事情节并不少见,但蹊跷之处在于,被列为被告之一的西藏发展矢口否认出具过还款“承诺函”。而被告之一——时任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西藏天易隆兴”)也声称“从未要求西藏发展为借款提供担保”。
难道这些白纸黑字上的公章是“萝卜章”?
情况似乎没有这么简单。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得的三起案件(32号案件、33号案件、60号案件)影印件显示,三起案件涉及的金融借款本金合计10.2亿元。其中,32号案件和60号案件的出借方分别为“芜湖华融渝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芜湖华融渝展”)和“芜湖渝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两者均是中国华融(02799.HK)旗下公司。32号案件、33号案件、60号案件涉及的金融借款本金分别为4.5亿元、3.2亿元和2.5亿元。
以最大一笔4.5亿元为例,起诉状称,2016年5月27日,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国投泰康信托”)与委托人芜湖华融渝展签订《国投泰康信托·鸿雁1969号单一资金信托之资金信托合同》,芜湖华融渝展将4.5亿元资金委托给国投泰康信托,由国投泰康信托将资金用于向西藏天易隆兴发放贷款。
同日,国投泰康信托与西藏天易隆兴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约定以其设立的“国投泰康信托·鸿雁1969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向西藏天易隆兴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后者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总金额为4.5亿元整,贷款期限为12个月(2016年5月27日—2017年5月26日)。该贷款合同约定了详细的贷款利率、利息支付以及违约措施等细则。
同时,国投泰康信托与西藏天易隆兴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约定西藏天易隆兴以其持有的西藏发展2809.96万股限售股及其孳息(包括质押股票应得股息、红利、配股、送股及其他收益)向国投泰康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6年7月14日办理证券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