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交所决定*ST吉恩、*ST昆机股票终止上市。退市前,两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上交所表示,将坚持依法依规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以净化市场生态,维护市场健康秩序。上交所透露,今年3月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后续在吸收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将适时对外发布。
按规定,两家公司将于5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ST吉恩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吉恩”,*ST昆机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昆机”。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退市整理期交易届满三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其股份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东可以在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上交所表示,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投资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理性主张股东权利。现行制度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提供了诸多了途径。一是终止上市后,公司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仍可以按规定进行股份转让。二是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维护股东权利。如果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投资者因此造成损失的,可以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民事救济或赔偿。
上交所同时透露,今年3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证监会有关意见,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目前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后续在吸收合理建议的基础上将适时对外发布。上交所将切实担起退市决策主体责任,按照从严原则,明确预期,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