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连续三年未达标、重组新晋股东陷法律纠纷股份被司法冻结、连续两年业绩补偿尚未执行,亚威股份三年前那场激光业务的并购引发的后遗症没有得到解决还引出了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一案。
据悉,2018年初,亚威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科源”)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因原总经理朱正强借款逾期未还,姜勇、徐洪英提起诉讼要求朱正强归还6744.95万元本息的同时要求创科源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对于上述两项担保,亚威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创科源并没有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在原告徐洪英提供的相关证据中,有加盖创科源公章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担保人为创科源的担保书一份,但公司对该担保书并不知情。
《证券日报》记者致电亚威股份,被证券部相关人士告知:“朱正强涉嫌职务侵占公司已报案,相关内容请参考公司公告。如有相关进展,公司会及时披露。”
子公司未经同意变身“担保方”
2016年初,在以非公开发行及现金支付方式完成94.52%股权收购以及5.48%股权竞拍后,创科源正式成为亚威股份全资子公司,创科源原法人代表朱正强及其配偶宋美玉分别获得亚威股份422.72万股、298.74万股股份,成为公司股东。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并购完成后,创科源法人代表由朱正强先后变更为冷志斌、朱鹏程,经营管理团队方面,亚威股份委派了一名执行董事以及一名财务负责人入驻创科源,朱正强留任创科源总经理。
公告显示,因资金周转需要,朱正强在2015年至2017年间向自然人姜勇、徐洪英合计借款6557万元。在姜勇案中,截至2017年11月20日,姜勇累计向朱正强出借5124.12万元借款,且拖欠378.27万元利息未付,考虑到出借资金数额巨大,借款双方在对账后于2017年11月26日制定还款计划一份,就之前所有借贷关系和归还方式等予以明确,其配偶宋美玉以及创科源出具了担保书,承诺对朱正强借款本息及需要承担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徐洪英案中,朱正强以年息24%的利息向徐洪英借款1433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9日,创科源同样也为该笔借款做了担保。
对于这两起担保事项,亚威股份表示“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