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签约已经过去三个多月,此前以志在必得形象示人的川籍商人刘峙宏似乎发生微妙变化——双方约定好的协议并未如期执行。四川证监局5月15日下发问询函,要求此次交易双方的财务顾问说明股权转让的进展及履约情况,以及推进协议履行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措施。
2018年1月15日,成都路桥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渝力、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道诚力公司”)、李勤、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义嘉华”)于当晚分别签署《股份收购协议1》、《股份收购协议2》,郑渝力、道诚力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23亿股转让给宏义嘉华,转让总价款17.17亿元,折合13.99元/股;自然人李勤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0.37亿股转让给宏义嘉华,转让总价款4.7亿元,折合12.75元/股。
按照协议,如果一切顺利,宏义嘉华将以近22亿元的对价获得成都路桥2.19亿股股份,刘峙宏将成为成都路桥的实际控制人。按照协议,这笔交易款中的90%部分将分三期支付。
“但刘峙宏支付了第一期1.72亿元之后,就再也没有了下文。”四川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并不知道刘峙宏到底是不是想毁约。
成都路桥相关人士不愿对此置评。5月15日晚间,中国证券报记者致电刘峙宏,其手机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不过,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了解到,此次股权转让没有顺利进行的原因之一在于,股权转让协议的第二期支付条款并未触发,因而刘峙宏可拿此说事。
这仅仅是台面上的说法。在四川一位资深市场人士看来,刘峙宏当时花近22亿元的高价拿到成都路桥控股权,但因市场变化较大,如今来看代价确实太大了,有萌生退意的可能。
颇为蹊跷的是,刘峙宏在未支付第二期股权收购款的同时,又在扬言要收购其他公司的控股权。(郭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