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彩虹股份(600707)12月15日早间公告,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表示,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平板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平板公司 G5 玻璃基板项目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开工建设,一期投资 17.8 亿元人民币,建设三条 G5 液晶玻璃基板产线。12Z 线池炉于 2010 年 10月份建成点火,13Z 线池炉于 2011 年 7 月份建成点火,截止 2014 年 7 月累计生产 G5 基板玻璃 78.7 万片,销售 55.4 万片。由于低世代 G5 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大幅下降,G5 产线经济性测算效益较差,13Z 线于 2015 年 11 月停产,12Z 线于 2016 年 11 月停产。
目前,彩虹集团盖板业务正处于产能扩张阶段,张家港平板公司 G5 生产线关停后,三条生产线均处于停产闲置状态,但厂房、设备及动能配套设施保管完好,具备重启生产能力。
张家港平板公司将其停运的 12Z、13Z 玻璃基板生产线租赁给邵阳玻璃公司,用于运营盖板玻璃业务。张家港平板公司租赁收入为 380 万元/月/线,租赁成本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摊销、房屋设备折旧、相关税金、管理费用等。本次租赁预计可增加公司 2017年收益约 230 万元,对公司 2017 年总体收益影响较小;预计可增加公司 2018 年收益约 1900 万元。(张红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