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话举报者李先生
中国证券报:你为何实名举报贾明辉、郑方、蒋文?
李先生:这是一个无奈之举。
2012年S*ST华新初次股改失败,但贾明辉和郑方找到我,希望我来重新策划整个股改方案。而之后以“捐赠资产对价+资本公积金转增”进行对价补偿的新股改方案获得通过。由此,我以合伙人身份与贾明辉、郑方等共同成立了深圳汇懋宏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贾、郑两人准备以此收购嘉诚中泰公司和中建投矿业公司持有的五岳公司50.98%股权,达到最终完全控制五岳公司,并间接持有S*ST华新9000万股股权。但股改成功后,深圳汇懋宏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未如期获得五岳公司股权,贾明辉、郑方与我签署谅解备忘录承诺支付1850万作为补偿。
但1850万元要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拿回来,中间贾、郑两人多次书面协定支付事宜,但最终多次违约。如今,我也不指望要回这笔钱。希望通过监管部门的调查,最终还大家一个公道。
中国证券报:你当初没有好好考察下贾、郑二人吗?凭什么认定贾为美丽生态的实际控制人?
李先生:当初,我是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他们的。共事之初,彼此印象还不错,甚至还签订了合伙人协议,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但后来一次次许下诺言,又一次次撕毁,全然没有诚信可言。我也为此付出了较大代价。
对于实际控制人,美丽生态在信披上一直有问题。首先,贾拥有香港身份,从未披露。再者,天一景观的股权结构中,表面上郑方为第一大股东,实际上该股权为贾、郑两人共同持有。而五岳公司名义上与贾无关,但该公司注册、办公场所、员工工资以及日常经营费用等都由贾实际承担。贾、郑二人之前早有合作合伙关系。2012年12月,贾、郑与其他两人共同在深圳成立深圳汇懋宏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贾明辉持股29.6%、郑方持股29.6%,两人准备以此收购嘉诚中泰公司和中建投矿业公司持有的五岳公司50.98%股权,以此达到最终完全控制五岳公司。此外,林氏兄弟状告五岳公司,贾、郑二人也作为该案的共同被告,股权转让协议就是由贾代表五岳公司签署。
最为关键的是,从我与他们共事的实际活动中发现,“贾是实际的决策者。”
中国证券报:你断定贾、郑、蒋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有何证据?
李先生:S*ST华新股改过程中,也曾出现了很多问题。作为参与者之一,我曾帮助他们解决一些问题,所以对真相有一定了解。2012年8月、9月,湖南证监局曾对蒋文涉嫌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调查。2013年3月,北京证监局亦对此案进行了调查,两地证监局均存有当时的调查材料及当事人口供、笔录。当时的调查中止有多种原因,但监管机构只需调查涉案人员之间的资金、电话往来,事情便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