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股民索赔案近日获长春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与此同时,提交诉讼材料,起诉该公司虚假陈述的股民数量正在持续增加。
据代理紫鑫药业股民索赔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良表示,此前长春中院一直在着力进行诉前调解,对股民提起的索赔诉讼暂未立案。后因调解未果,便开始下发通知书,通知股民缴纳诉讼费。根据记者获得的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书签发于4月15日。
紫鑫药业关联交易的曝光始于三年前。早在2011年8月16日媒体报道的《自导自演上下游客户紫鑫药业炮制惊天骗局》一文便对紫鑫药业隐瞒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揭露。2011年10月19日,证监会以紫鑫药业涉嫌证券违法违规为由,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然而由于证监会迟迟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紫鑫药业究竟存在何种违法行为未能定性。两年多来,受损股民一直无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2014年2月22日,紫鑫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认定:紫鑫药业未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延边耀宇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劲辉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欣鑫人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化伟诚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嘉熙人参贸易有限公司、通化振豪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至此,证监会对紫鑫药业持续两年多的调查终于尘埃落定。
谢良律师向记者透露,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不久,即有股民委托他们立即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谢良律师表示:凡在2011年3月30日到2011年8月16日之间买入紫鑫药业且在上述期间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据统计,截止去年12月31日,鑫药业股民人数达4.35万人。因此,潜在受紫鑫药业虚假陈述影响的股民或数量庞大。目前,已有不少股民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且人数正在陆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