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杨洁)被媒体报道10名员工撑起一家上市公司的创兴资源(600193)1月28日晚公告,公司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败诉。2018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判决书,判令公司赔偿24名自然人原告损失合计396.69万元。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19亿元。
此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创兴资源虚假陈述行为进行了处罚,创兴资源存在虚假陈述违法行为。
2012年5月,创兴资源董事会在收购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过程中,并未就该次交易专项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且隐去了评估项目的相关内容。创兴资源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鉴于创兴资源违规的情况,投资者不断发起针对创兴资源的索赔诉讼。公司2017年8月22日晚公告, 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22日收到了上海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理 70 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70名自然人作为原告,要求公司作为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合计1352.55万元。此前,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院已受理97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请求赔偿金额约5215.48万元。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院已受理104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请求赔偿金额约1866.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