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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场外业务运行通报显示:存量券商收益凭证呈现三方面特点

赵中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新一期场外业务运行情况通报显示,目前存量券商收益凭证主要呈现出机构投资者数量占比低但持仓大、未来到期期限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高评级券商为发行主力等三个结构性特点。随着中证协年初就《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收益凭证迎来制度层面系统性的全面规范。

  高评级券商为发行主力

  存量收益凭证呈现三方面结构性特点。一是从投资者持仓结构来看,机构投资者数量占比低但持仓大。截至5月末,机构投资者数量6957户、占比1.73%,持仓规模3463.49亿元、占比81.54%;个人投资者数量约39.61万人次、占比98.27%,持仓规模784.05亿元、占比18.46%。

  二是从期限结构来看,未来到期期限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预计未来1年以内(含)到期的产品规模3027.24亿元(占比71.27%,数量为14567只);未来1年以上到期的产品1220.29亿元(占比28.73%,数量为3288只)。

  三是从发行主体评级来看,高评级券商为发行主力。分类评价A类及以上券商发行规模合计3604.11亿元(占比84.85%),B类537.30亿元(占比12.65%)、C类106.12亿元(占比2.50%)。

  将迎来制度层面系统性规范

  随着2014年监管允许券商发行收益凭证后,券商融资渠道得以进一步拓宽。

  场外业务运行情况通报显示,2023年5月,券商新发行收益凭证3495只,规模合计624.58亿元,环比下降6.69%。截至5月末,存续收益凭证17855只,存续规模4247.54亿元,环比上升2.28%。从产品类型看,截至5月末,存续固定收益凭证1777.78亿元(占比41.85%),浮动收益凭证2469.76亿元(占比58.15%)。

  需要注意的是,为规范券商发行收益凭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协在今年初就《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向券商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指出,这标志着收益凭证迎来制度层面系统性规范。

  在规模控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推出分级余额管理,将余额管理与分类评级挂钩,体现了风险敞口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B类BBB级、B类BB级、B类B级、C类及以下的券商,待偿还收益凭证余额应分别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50%、40%、30%、20%,对因分类评价结果下调导致余额上限调整的,应在证监局告知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的六个月内有序压缩存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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