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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方正证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

李梦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李梦扬)深圳证监局网站3月20日披露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深圳证监局调查,方正证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存在以下情况:为个别客户上门办理业务,且身份核实不到位;为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早于合同双方签署日。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营业部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称,方正证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应完善内控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及执行,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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