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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明确全面注册制网下投资者管理衔接安排

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将于2月26日完成调整

赵中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此举旨在稳步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工作,确保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通知》明确,期货公司调整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中证协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将于2月26日完成相应调整。全面注册制相关自律规则施行后的核准制项目的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仍适用原有规则的相关规定,作为主承销商的券商适用原有关规则的核查标准对网下投资者予以核查。

  期货公司调整为专业机构投资者

  在网下投资者的核查方面,中证协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施行后的核准制项目,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适用原有关规则的规定,作为主承销商的券商适用原有关规则的核查标准对网下投资者予以核查。

  《管理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施行后刊登招股意向书的注册制项目,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适用现行规定。作为主承销商的券商适用现行规定,在初步询价前对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中,券商应重点对网下投资者总资产规模、一般机构和个人网下投资者现金资产规模是否符合自律规则要求进行核查,不符合询价条件的,应当及时拒绝网下投资者报价或者按照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此外,根据《管理规则》《特别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将由推荐类机构投资者调整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中证协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将于2月26日完成相应调整,包括编码调整和信息系统调整。自2月27日起,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存量期货公司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编码前两位字母将由“tj”变更为“qh”。自2月27日起,券商提交网下投资者注册时的推荐机构列表中将不再显示“期货公司”可选项。同时,券商在网下投资者管理、配售对象信息管理中,不可查看和维护期货公司信息,相关信息应由期货公司自行维护。

  开展专项培训

  网下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其询价和申购行为将对证券发行产生重要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鉴于一般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较为缺乏参与注册制项目的网下询价和申购经验,中证协要求券商重点围绕《管理规则》等自律规则相关内容,自规则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网下投资者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培训内容包括网下投资者注册管理要求,包括证券投资经验、信用记录情况、专业研究定价能力、风控合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独立性、投资实力等各项注册要求;网下投资者账户管理要求,包括休眠账户管理、配售对象账户市值要求等;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包括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要求、研究定价依据、资产规模要求、禁止性行为等;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包括中证协可以采取的措施类型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

  在投资者的违规行为处理方面,中证协强调,《管理规则》《特别规定》施行后刊登招股意向书的注册制项目,网下投资者的违规行为处理适用现行规定。核准制项目以及《管理规则》《特别规定》施行前刊登招股意向书的注册制项目,网下投资者的违规行为处理原则上适用原有关规则的规定,但现行规定更有利于维护网下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除外。

  中证协还要求机构投资者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和专项业务操作流程,主要操作环节设置A、B角,重要操作环节设置复核机制,避免因操作失误造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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