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7月2日晚间,中银证券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机构部函[2021]1679号)。根据该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
中银证券表示,公司将严格遵守《基金法》《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等要求,忠实履行基金投资顾问职责,以客户利益优先为原则,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提供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合规及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利益冲突,防控各类风险。
该公司还表示,公司将按照《试点通知》以及公司报送的试点业务方案尽快完成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筹备工作,并待通过验收后,正式开展基金投资顾问试点业务。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天获批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的还有光大证券、中泰证券、中银证券等多家公司,证监会对其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此前第二批取得试点资格的券商还有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浙商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