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不减 2020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178家次
银保监会昨日通报2020年行政处罚情况时表示,积极巩固治理金融乱象成果,运用行政处罚手段保障金融监管有效开展,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2020年,银保监会全系统共作出6581件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银行保险机构3178家次,覆盖各主要机构类型,处罚责任人员4554人次,作出警告4277家(人)次;罚没合计22.75亿元,其中罚没机构21.56亿元,罚没个人1.18亿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9家次,责令停业整顿2家次,限制业务范围4家次,吊销业务许可证2家,取消(撤销)任职资格161人次,禁止从业312人。
银保监会注重精准打击,强化重点领域查处,对违反重大宏观调控政策、严重监管套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屡查屡犯的市场顽疾,依法从严处罚。其中,银行业领域重点查处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向房地产提供融资、同业和理财业务未穿透管理及报送监管数据失真等行为;保险业领域重点打击欺骗投保人、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编制虚假资料、虚构中介业务、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人员责任也被严肃追究。2020年,银保监会全系统处罚责任人员数量较2019年增加约30%;处罚责任人员数量与处罚机构数量的比值由2019年的1.2提高到1.4。聚焦“关键少数”,银保监会重点追究金融机构管理层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通过追责到人,强化压力传导,倒逼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为确保处罚执行到位,银保监会通过设立未执行清单、与地方信用体系部门建立合作机制、落实被处罚党员信息通报制度等方式,及时跟踪推进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防止处罚“利剑”高举轻落,2017年以来处罚执行率达99.78%。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主动担当作为,服务监管大局,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执法体系,按照业务实质穿透监管,坚决打击人为拉长融资链条、推高融资成本行为,对顶风而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干扰货币信贷政策传导的投机行为给予严肃处理,高质量开展处罚工作,为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