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届(2012年度)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方法及标准
1.综合榜:2012年度金牛上市公司百强(100名)
评选方法:以规模、市值、成长性和股东回报为评选指标。分别采用2012年收入、截至2012年年底的A股公司总市值(同时在B股、H股市场上市的,取各市场上市股份市值之和,未上市部分市值以A股价格计算)、近三年主营收入和净利润增幅、近三年股东整体回报率四个指标,对符合条件公司分别进行排名并据此赋予相应分值,对各指标得分加权平均得出综合排名。
备选公司剔除2012年1月1日以后新上市的公司、只有2012年一年有效财务数据的公司、2012年每股收益小于0.1元的公司,以及2010-2012年任何一年净利润出现负值的公司。
对于具有过去4年有效财务数据的公司,近三年主营收入和净利润增幅的计算公式为[(2012年主营收入/2009年主营收入)开三次方-1+(2012年净利润/2009年净利润)开三次方-1]/2。有效财务数据少于4年的公司,主要由于发生了重大重组事项,因此按照重组成功后的年份计算增长率。股东整体回报率公式为(复权期末股价-期初股价)/期初股价,选取期限为3年。
指标权重:主营收入、总市值、成长性和股东回报的权重分别为25%、25%、25%和25%。入选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