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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数字货币合法化更进一步

经济参考报

  央行数字货币(CBDC)在全球持续升温,多国在近期加紧了数字货币研发和布局的步伐。在俄罗斯,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可进行数字金融资产交易,但禁止在俄境内用它支付商品及劳务费用。俄专家认为,这是俄在替代货币合法化方面迈出的“胆怯的”第一步。

  7月31日,俄总统普京签署《数字金融资产和加密货币调解法》。该法律出台前,俄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无法可依。俄“专家评级”机构负责银行评级的主管伊万·乌克烈英认为,这将对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产生积极影响。关于监管加密货币前景的不确定性将被消除。

  制定该法草案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金融市场委员会主席阿克萨科夫在接受“今日俄罗斯电视台”(RT)采访时说:“这部法律的主要任务是为在金融结算中更广泛使用数字技术赋予合法性,为这一交易市场制定官方游戏规则。”

  根据《数字金融资产和加密货币调解法》,数字金融资产指的是在信息系统中发行、清算和流通的数字资产权利。数字资产可以作为抵押、买卖和交换的对象,但不可以用作支付手段。

  阿克萨科夫认为,俄金融市场将获得一种新的投资工具,会对整个经济产生积极影响。据他介绍,企业将能够利用数字资产与外国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并加深贸易联系。

  此外,公民还可以从信贷机构购买数字资产。但在此有一个条件:如果某种数字资产的发行不是在俄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就不可能从俄信贷机构购买。不受俄法律约束的数字资产只能在国外平台上购买。

  该法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信息系统中包含的电子数据(数字代码或符号)的集合体。阿克萨科夫解释说,加密数字货币不是货币单位。加密货币的民事流转受到限制。

  “由于数字货币的合法化将对卢布构成威胁,因此数字货币不能在俄支付任何商品和服务。在法律框架内,卢布向来并且仍然将是俄唯一的合法支付手段。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考虑过加密数字货币可以与卢布平起平坐的想法,没设定过这样的目标。”阿克萨科夫补充说。

  俄菲纳姆公司分析师科尔涅夫认为,俄禁止使用数字资产作为支付手段在很大程度上与当局希望将数字资产的金融诈骗风险降至最低有关。

  科尔涅夫指出:“如果允许将数字资产用作支付手段,那么会出现逃税、滥用资金、非法套现和向国外转移资金等很多漏洞。此外,由于无法跟踪支付过程,还将为不怀好意者资助恐怖组织提供便利。”

  不过,专家认为,《数字金融资产和加密货币调解法》只是加密货币流通的第一部框架法,并未使加密货币在传统理解上合法化。

  国家杜马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成员波雅尔科夫认为,该法可能造成一种局面,即部分交易处于合法领域,而大部分市场首先是支付领域处于灰色区域。

  对此,阿克萨科夫表示,议会计划在秋季会议上通过另一部法律,确定更详细的数字货币监管。

  俄监管机构表示,正在研究中国和瑞典在数字货币领域的经验。俄专家认为,俄立法将数字货币合法化有利于中俄贸易发展。

  俄央行和俄联邦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美元在俄中贸易中的占比下降5个百分点,跌至历史最低的46%,首次低于一半。本币和欧元占比达到创纪录高位:分别为24%和30%。(胡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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