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钢兑付危机:恳请投资者撤销“10中钢债”回售登记

21世纪经济报道

  10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一份中钢集团出具的《关于恳请配合解决“10中钢债”兑付难题的函》。该函称,中钢集团在抓紧实施债务重组的同时,一直努力寻求“10中钢债”解决方案,目前发改委、国资委正在紧急协调“10中钢债”解决方案,恳请“10中钢债”投资者保持一致行动,撤销回售登记。

  该函件还称,鉴于公司部分业务停滞,总部及部分子企业现金枯竭,若投资者在2015年10月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将无力兑付到期本息,势必出现违约风险。

  2010年10月20日发行的“10中钢债”,发行人为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中钢股份,规模20亿元,5+2结构,今年10月20日,该债券将进入付息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期。

  据发行文件规定,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2日本为债券持有人回收登记期。10月10日,中钢股份发布公告称,经债券持有人同意,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0月16日。

  离回售截止日仅剩下1天,在这个时点上出现这一文件,无疑为“10中钢债”是否违约,蒙上了一层阴影。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