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首现IPO被否!监管层严把上市“入口关” 否决原因是这些
原标题:创业板注册制首现IPO被否!监管层严把上市“入口关”,否决原因是这些……
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44次审议会议于11月11日召开,共有3家企业首发上会。网进科技成为创业板注册制首家IPO申请被否公司。
定位智慧城市IT服务商的网进科技,6月29日申报创业板注册。11日举行的上市委会议中,网进科技被追问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理由等三方面问题。
自6月12月公布改革框架文件以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均有条不紊推进中。截至11月1日,创业板注册制已受理433家企业首发申请,其中75家已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审议,52家已获证监会同意注册。市场人士指出,网进科技成为创业板注册制首家IPO申请被否公司,这既是市场化审核的结果,也是交易所严把IPO入口关的表现。
被否原因
网进科技主要向客户提供项目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是一家专业的智慧城市IT服务商。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智慧公安、智慧政务、智慧交通以及及智能建筑等众多智慧城市子领域,以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的形式向客户提供IT服务,建立满足客户需求的智能化系统及软件应用平台。
业绩方面,2017年至2020年第一季度,网进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73亿元、3.89亿元、4.36亿元和4527.6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589.16万元、5793.82万元、6726.84万元和99.35万元。
股东方面,潘成华直接持有并控制网进科技25.86%的股份,作为黑角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网进科技18.97%的股份(其中10.81%的股份为潘成华间接持有),通过与黄玉龙、敦石投资、和丰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网进科技20.69%的股份,通过上述方式合计控制网进科技65.52%的股份,为网进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月11日举行的创业板上市委会议上,网进科技被追问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理由、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的角色定位,以及长期应收款的处理等三方面问题。
上市委要求网进科技代表结合黄玉龙、张亚娟和潘成华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和纳税情况等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理由是否充分,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
同时,网进科技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并有两名来自文商旅集团的人员担任董事,其中一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文商旅集团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报告期发行人90%以上销售收入来源于昆山市智慧城市建设。上市委要求说明文商旅集团被认定为对发行人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理由是否充分。另外,网进科技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委审议认为,发行人未能充分、准确披露相关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和纳税情况、认定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文商旅集团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合理性等,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把好“入口关”
市场人士指出,网进科技成为创业板注册制首家IPO申请被否公司,这既是市场化审核的结果,也是交易所严把拟上市公司质量关的表现。现在随着审核逐步推进,各种情况都可能会依次分化展现。此前审核中,已经出现了中止审核、暂缓表决,这次创业板注册制首现IPO申请被否,也是注册制理念下市场化选择的正常现象。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把好“入口关”正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动员部署会,对证监会系统扎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全面部署。
会议提出,要把好“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深刻理解注册制改革的初心和使命,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沪深交易所要关口前移,坚守板块定位,在上市推广、审核等各环节,承担起监管责任。会机关要加快职能转变,重点做好规则制定、统筹协调、审核监督、发行监管等工作。派出机构要发挥属地优势,严格监管要求,做好辅导验收和现场检查。
(文章来源:e公司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