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积金提高无房租赁月提取限额,明起实行
李丹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5日发布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房支持力度,对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新规自2021年8月6日起执行。
证券时报网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5日发布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房支持力度,对符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等条件的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2500元。新规自2021年8月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