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青岛发布化解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小产权房排除在外

宋腾虎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讯,6月7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适用于该方案的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应同时满足多项条件,一是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区、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二是项目相关手续不全且于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房屋已出售的,三是经区(市)政府研究确认不适宜于拆除或没收的,四是土地、房屋归属无争议的。“小产权房”以及纳入《山东省烂尾工程及闲置厂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项目不适用本方案。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