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房租纳入楼市调控
但调控不等于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住房租金,比如制定租金最高限价。现有租赁住房以市场化供应为主,房源以居民个人为主,租金基本是市场化定价,除了公租房,行政直接干预也行不通。你总不能发个通知,王府井地区,2居室租金不得超过8500块。
那怎么调控呢?还是要坚持以市场为主配置资源的原则。我个人的建议是:
第一,《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应尽快出台。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障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据说条例已调研酝酿多时,不宜再拖了。
第二,热点城市的住房土地供应要较大规模地增加。包括销售型商品房用地和租赁住房用地。我曾经呼吁多次,大中城市应适当调整建设用地比例,调减工商产业用地,尤其是热点城市应该及时调减商业办公用地指标给住房用地。必要的话,有关省市可给自然资源部打报告。
第三,住房租赁市场要迅速形成有效供应。国务院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文件发出两年多了,12个城市进行住房租赁市场试点、13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也有一年了,成效如何?应该有个阶段性总结和推动。
虽说从土地出让到建房子到上市确实需要时间,但不少城市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视程度和推进速度,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恐怕有较大差距。举个例子,13个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有几个城市已经实质性开展了相关土地的整理拆迁工作,又有几个城市给出了实质性的建设和上市计划表?观望,就是不作为。
第四,机构提供的市场化租赁住房,包括长租公寓,应尽快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目前急需的是金融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推出Reits是时候了。长租公寓运营商,税收减免也应该提上有关部门的决策议程。什么叫“鼓励”?最好的办法就是税收优惠。
长租公寓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新建的房子,一种是机构收购的存量房。文章开头提到的房租涨50%,其房源据说是机构收购二手房来用于出租的长租公寓。但这个说法有夸大和炒作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