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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郭博昊 证券时报

  6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公布首批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联合体由包括比亚迪、长安汽车在内的9家车企和相关的9家使用主体构成。相关准入和试点将在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城市展开,试点产品覆盖乘用车、客车以及货车三大类。工信部表示,试点过程中将系统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探索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工信部指出,进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要细化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信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且产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要求后,向工信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工信部经受理、审查和公示后,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决定准入的,设置准入有效期、实施区域等限制性措施。

  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后,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从事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并满足运营管理要求。使用主体、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工信部表示,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只是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接下来,四部门将指导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市场规模实现新突破。乘联会数据显示,2021年,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新车销售476.6万辆,渗透率达到23.5%,同比增长57.2%。2022年,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新车销售达到700万辆、同比增长45.6%,市场渗透率提升至34.9%。2023年上半年,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了42.4%,辅助驾驶功能车型广泛应用。

  工信部表示,目前,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下一步将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汉鼎智库报告指出,随着技术逐步走向成熟、产品价格逐渐下降及用户智能化体验需求的不断提升,自动驾驶功能正逐渐从豪华车向中低端车型发展,渗透率快速提升,未来自动驾驶市场的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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