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对清洁能源跨省区交易消纳进行监管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曾印发《清洁能源消纳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2018年,国家能源局启动了清洁能源消纳重点综合监管工作。
监管内容涵盖多个方面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展取得显著进展。
在3月21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1年会经济峰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介绍,2020年中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8%,比2015年下降了7.2个百分点,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了24.3%,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保有量占世界一半,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不过,当前我国清洁能源依然有较大的消纳压力。2019年12月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局部地区弃电率仍然偏高,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仍需重视。
《报告》指出,我国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保持快速增长,而用电需求不够平衡,消纳市场容量不足。可再生能源富集区与用电负荷区不匹配,一些地方出于利益考虑不优先接受外来电力,行政区域间壁垒严重,可再生能源异地消纳矛盾较为突出。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方案中,监管内容就包括清洁能源跨省区交易消纳情况等。主要包括省份间清洁能源电力送电协议是否得到及时、有效执行;电力交易机构是否组织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积极参与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受端省份是否存在限制外受电量规模的情况;送受端是否存在干预可再生能源报价和交易等情况;跨省区交易输电费用、网损、交易费用等收取依据、实际收取情况。
建立并网消纳保障机制
除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外,保障消纳的制度建设也很重要。
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消纳多元保障机制。
具体来看,保障性并网指各地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机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市场化并网指超出保障性消纳规模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在落实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电化学储能、可调节负荷等新增并网消纳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
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以项目上网电价或同一业主在运补贴项目减补金额等为标准开展竞争性配置。优先鼓励保障性并网规模与减补金额相挂钩,原则上各省份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保障性并网规模定向用于存在欠补的企业以减补获得保障性并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