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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自贸片区出台“金融16条”促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月17日电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16日举行发布会,出台《关于推进苏州自贸片区金融开放创新的若干意见》,推出16项支持措施(简称“金融16条”),促进自贸区金融创新发展。

  根据“金融16条”,苏州自贸片区将推进金融机构功能性总部和创新业态精准式集聚,提升金融产业能级和协同创新能力;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推动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便利化、自由化等创新试点;完善创新资本生态系统,设立规模20亿元的天使母基金和规模100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等。

  为强化金融在对外开放中的先行作用,苏州自贸片区明确,对新引进的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总部及其持牌专业法人子公司,给予总额最高6600万元开办补贴、办公用房补贴及人才引进奖励。

  苏州自贸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小玫介绍,根据“金融16条”,苏州自贸片区将力争用3年时间,新增法人金融机构3家,新增金融机构功能性总部30家,基金管理总规模突破3000亿元,推动300个高质量科创项目落地,推动新增中小企业融资超300亿元。

  未来3年,该区还将投入超过30亿元用于加快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落户的优质服务业企业,将获得最高2200万元“启动”支持;新增贡献达标的现有服务业企业,将获得最高每年1000万元“拓展”支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的企业,将获得最高200万元“升级”支持。

  自2019年9月挂牌以来,苏州自贸片区先后出台政策文件18项,推出创新举措22项,日均企业注册数量同比上升60.2%,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168.45亿元、合同外资6.4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2.37亿美元,全方位开放格局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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