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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人身险消费者保护升级 首月“0”元销售玩不转了

王君晖证券时报电子报

   为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人身保险消费者的保护。对保险机构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明确要求,重点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页面、找不到投诉入口、退市产品查不到保单、买的快退的慢等服务问题。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

   《通知》明确了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条件。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综合评级良好、准备金提取充分、公司治理合格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同时,细化了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所需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

   此外,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将实施专属管理。明确保险公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人身保险业务范围包括: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十年期及以上普通型人寿保险和十年期及以上普通型年金保险及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产品。细化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专属监管规则,包括特殊的产品定价和精算规则,专门的产品审批备案要求等。完善互联网渠道业务监管规则,重点解决互联网保险服务不到位、产品不适当、核保“空心化”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首次实施定价回溯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定期回溯实际经营结果与定价假设偏离情况,并引入主动调整、公开披露和主动上报机制。建立登记披露机制和问题产品事后处置机制,对于查实确有缺陷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要求保险公司公告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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