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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养老:以“受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是第三支柱发展方向

程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泰康养老是唯一不兼任投资管理人的养老保险公司。”近日,泰康养老助理总裁兼首席投资官丁振寰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泰康养老遵循从第三方独立角度设立公平合理的MOM、FOF管理机制,在全市场寻找优秀的投资管理人。正是基于这样的管理策略,2013年-2020年期间,泰康养老集合计划平均收益率达6.98%,远超市场平均水平5.87%。

  建立资产配置核心决策机制

  目前,国内参与养老金管理的机构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管公司、信托公司和银行。作为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泰康养老既拥有年金受托和账户管理资格,同时还拥有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业务。

  丁振寰说:“这两大业务严格实施团队独立——投资管理部负责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对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进行受托资产管理。”

  在企业年金投资方面,2013年-2020年期间,泰康养老集合计划平均收益率为6.98%,远超市场平均水平5.87%;受托管理资产累计增长率达1632.34%,远超市场平均水平。在保险资金投资方面,泰康养老保费规模持续高速增长,过去5年平均资产规模增速接近50%。

  围绕上述两大业务,泰康养老建立起一套以资产配置为核心的三层投资决策机制,整个资产配置决策流程分为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投资执行三部分。

  具体来看,“战略资产配置”考虑中长期视角、绝对收益策略,以资金所有者的风险偏好为出发点,结合长期资本市场行情判断以及政策法规规定,形成战略资产配置方案;“战术资产配置”为短期视角、市场驱动,根据短期资本市场观点,在战略资产配置范围内制定战术资产配置策略;随后根据两大业务各自的管理模式分别实施投资执行。

  设立MOM和FOF管理机制

  “养老金长期业绩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受托管理人选择。”泰康保险集团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认为,相比国外,中国的受托人直接承担投资组合选择责任并持续监督管理,其地位更加重要。养老金受托管理的核心是保障基金安全、稳定投资收益、提升服务品质,要秉承绝对收益的投资理念,力求长期投资收益高于市场均值,发挥养老金的雪球效应。

  “泰康养老是唯一不兼任投资管理人的养老保险公司,公司从第三方独立角度设立公平合理的MOM、FOF管理机制,在全市场寻找优秀的投资管理人。”在丁振寰看来,在中国,委托人与受托人建立信托责任,委托受托人行使投资组合选择权,受托人的专业能力将极大影响受益人的年金投资收益。在国外,以主流养老保险制度401K为例,投资组合选择权在于雇员个人,受托人需挑选至少3种以上的投资组合供雇员选择,受托人也可以选择自己投资或交由基金公司投资。

  从投资业绩看,中国建立的以“受托”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第一、第二支柱养老金管理模式取得了很大成功。相关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成立,截至2019年,该基金累计收益率达342.29%,自成立以来年平均收益率达8.14%。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截至2020年,企业年金累计收益率达168.11%,自成立以来年平均收益率达7.30%。

  对受托能力要求高

  “中国养老市场广阔,对大体量资金管理能力要求高,对‘受托’能力要求也高。”在泰康养老看来,制度层面要求重视养老金的安全性,对获取“绝对收益”投资能力要求高;此外,公众重视附加服务,医养结合需求高,提供配套医养服务的第三支柱方案最优。

  因此,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经验和模式,要设计匹配我国独特国情和市场需求的第三支柱制度和模式。

  泰康养老建议,在第三支柱制度设计方面,第二、第三支柱要协同发展,保持延续性,总结第二支柱受托模式的成功经验,并延续至第三支柱。第三支柱受众更广、潜在规模更大,要更加重视、强化受托职能和优势,为客户养老金稳定增值“保驾护航”。

  以“受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是中国在第一、第二支柱养老金领域积极探索出的成功经验,是值得继续发展的重大创新,也是未来第三支柱能够延续、坚持的成功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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