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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建议降低企业并购重组税负成本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建议,降低企业并购重组税负成本。

  南存辉指出,为提升产品与技术竞争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不少企业通过实施并购重组整合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优化企业间资本、土地、人才等要素的资源配置,但是受限于并购重组税负成本过高,实施难度较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操作中,由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没有或仅有少量现金流,且多数交易金额较大,纳税人可能缺乏足够资金足额纳税,即使分摊到未来五年平均缴纳,对纳税人而言也是持续的现金流压力,不利于激发后续投资和发展活力。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但在市场实践中,股权或者资产的划转还涉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种,若不给予免征,企业税收负担仍然很重。

  南存辉建议,居民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且持有标的企业股权达到50%以上,在重组中未取得任何现金所得的,可以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既不调整计税基础,也不确认纳税所得;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或者资产划转,免征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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