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重仓股名单出炉 私募大佬也“长情”

王宇露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正在紧锣密鼓地披露中,百亿私募重仓股相继曝光。去年四季度,冯柳新进持有了风华高科,成为其第八大流通股东;邓晓峰加仓中航重机;高瓴旗下证券私募礼仁投资持续加仓上海机电。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调仓换股是常态,不过不少私募表现出了“长情”的一面,一些股票长期出现在重仓股名单中。此外,年报显示,社保基金和险资的持仓风格相对稳健,化工、有色以及银行等周期股是其重仓较多的品种。

  重仓股曝光

  私募大佬的持仓一直是散户“抄作业”的范本,从其调仓换股的情况来看,不少私募大佬也很“长情”,持股周期较长,许多个股长期出现在其重仓股名单中。

  上市公司年报显示,高毅资产冯柳管理的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继续坚定持有上海家化和赛微电子,分别持有2380万股和456万股,持股数量较去年三季度末保持不变。此外,冯柳又新进持有了风华高科。风华高科年报显示,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持股1000万股,成为公司第八大流通股东。

  此前,风华高科也是不少公募基金的重仓股。年报显示,风华高科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3.32亿元,同比增长31.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9亿元,同比增长5.86%。

  邓晓峰管理的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在去年四季度加仓了中航重机,减持了宏发股份。从最新披露的数据来看,邓晓峰又减持了紫金矿业。紫金矿业2019年三季报显示,邓晓峰管理的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和中信信托锐进43期高毅晓峰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两只产品进入了其前十大流通股东行列,合计持股3.09亿股。此后,邓晓峰持续加仓,2020年半年报显示,两只产品合计持有紫金矿业6.46亿股。从2020年三季度开始,邓晓峰开始减持紫金矿业,四季度再次减持了2605万股。不过,这两只产品仍在其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

  此外,高瓴资本旗下的证券投资私募礼仁投资也有最新持股动态曝光。上海机电2020年年报数据显示,礼仁投资旗下的卓越长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续加仓,截至去年四季度末,共持有2686万股,较去年三季度末增持了近30万股。

  降低收益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中曝光的数据均为2020年四季度末的持仓数据,今年以来市场大幅震荡,不少持仓可能已经有很大变化,投资者在“抄作业”时也要保持谨慎。

  拾贝投资表示,如果站在一两年的角度看,去年的疫情使得利率加速下降,偏离了原先的下降轨道。随着经济复苏,利率有所回升是必然的。如果站在更长期的角度上看,似乎很难找到利率长期会回到比较高水平的理由。短期来看,沪深300预测市盈率将回到14倍之下,在这个估值水平上,更多是内部结构的风险。整体来看,需要降低盈利预期,接受更多的波动,立足长远,寻找更加多元的机会。

  盘京投资认为,近期的调整不会改变A股中长期趋势向上和结构性做多的逻辑。短期恐慌性风险释放后,市场会进入震荡期,等待契机提升风险偏好。市场充满符合未来全球及中国经济发展方向的结构性投资机会,特别是随着市场核心资产估值的调整,相信在一季报披露后,优质的公司仍具备确定性的收益机会。

  不过,盘京投资也提示,总体上看今年的收益预期需要调低,因为前两年靠估值提升的行情基本告一段落,未来一段时间市场的主要驱动因素将会是盈利增长预期推动。

  社保与险资偏爱“顺周期”

  以长期稳健投资风格著称的社保基金,其持仓动向一直被市场视为投资风向标。截至3月23日,Wind数据显示,在已披露2020年年报的公司中,有71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出现了社保基金的身影。

  具体来看,节能风电、紫金矿业和洛阳钼业是社保基金四季度末持有数量最多的股票,持股数量分别达23193.55万股、20850.10万股和20000.00万股。从持股市值来看,长春高新是社保基金持有市值最高的股票,全国社保基金101组合、全国社保基金104组合和全国社保基金118组合共持有567297.67万元,不过相较于去年三季度出现了大幅减持。

  此外,作为长线资金的代表,保险资金的投资动向也广受关注。截至3月23日,在已披露2020年年报的公司中,有39家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出现了险资身影。从持仓市值来看,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是险资持仓前两位的个股。

  根据当前披露的数据来看,社保和险资的持仓仍以稳健风格为主,偏爱顺周期行业。其中,利尔化学、上海家化等化工行业个股均被增持,紫金矿业、洛阳钼业等有色个股,以及银行等金融股,也是其重仓方向。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