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生产企业等实行进口税收优惠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显示,对下列情形免征进口关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下同)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以及线宽小于0.25微米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