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单CDR发行在即 券商提前冻结客户百元费用惹争议

证券时报

  科创板首单CDR(中国存托凭证)即将正式亮相,但对于投资者来说,却有新的收费项目。

  近日,一家大型券商通知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客户,计划在10月14日收市后冻结其资金账户的100元,以防止因缴纳存托服务费而出现投资者账户透支。通知一出,一些投资者颇感困惑,更令他们不满的是,多家券商却无冻结资金安排。

  对此,记者向多家券商人士了解相关规则及安排,发现科创板投资者对“存托服务费”认识不足;同时券商划扣方式也存在不同,容易引起投资者困惑。

  冻结投资者账户100元

  引发争议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华泰证券计划在10月14日收市后冻结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客户的普通资金账户100元。该公司称,主要因为科创板首单CDR项目九号智能即将发行申购,依据的是存托凭证交易结算规则。该通知在12日发出,部分在华泰证券开户的客户对上述通知表示不解。

  事实上,不止华泰证券一家,有部分中小券商早在去年开始对开通科创板权限的投资者冻结100元资金。

  华泰证券一名营业部投资顾问向记者解释,依据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参与科创板存托凭证交易后,在持有存托凭证但未发生交易期间,仍需支付存托服务费。为防止因缴纳存托服务费而出现投资者账户透支,公司将在投资者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时,冻结其普通资金账户中100元作为预留资金。

  据了解,“存托服务费”之所以要收取,是因为存托人会提供多种服务,比如向存托凭证持有人发送通知等文件,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存托凭证持有人意愿行使表决权等权利,还会派发红利、股息等。存托人会委托中登公司逐日收取存托服务费。存托服务费的年费率为0.01元/份。

  记者从华泰证券营业部了解到,10月14日除了对存量科创板客户冻结100元资金外,对于14日起新增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客户,该公司也将于权限开通时冻结其普通资金账户100元。上述投资顾问表示,该笔资金会一直冻结,直至投资者终止科创板交易权限。

  这也令一些客户感到困惑,一名深圳地区的创业板投资者表示,“如果我未来不打算持有CDR,为什么也要冻结100元资金?”北京一名科创板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尽管100元资金不多,但他注意到并非所有券商都是如此操作,“我不是在意资金冻结多少的问题,我就是想了解为什么有的券商不需要冻结?”

  记者分别向中信建投、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国金证券、平安证券等券商营业部了解了情况。这些券商营业部人士均表示,目前没有冻结科创板客户100元资金的安排。此外,部分券商的处理方式,是对持有科创板存托凭证的客户,日终才会扣划存托服务费。

  对此,一家上市券商网金部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解释,这是因为每家券商选择的清算方式不同。有的券商选择从客户账户中直接划扣存托服务费;有的券商选择预冻结100元,如果出现透支就从冻结资金里面划扣。

  “不存在谁家系统落后的问题。选择预冻结方式的券商,可能因为科创板客户数量多,担心出现大量透支情况。”该名网金部人士分析。

  就在9月25日,为备战CDR项目即将发行,防范交易异常风险和结算风险,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向交易参与人和结算参与人发布通知,要将科创板存托凭证竞价交易纳入资金前端控制实施范围;科创板存托凭证竞价交易的相关申报金额计算、控制方法等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首单CDR

  前三季度净利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科创板首单CDR项目九号智能在9月22日拿到证监会注册批文。公司计划融资20.77亿元,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10月14日晚,九号智能公告称,计划16日进行网上路演。

  九号智能计划发行不超过704.09万股A类普通股股票,作为发行CDR的基础股票,占CDR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基础股票与CDR转换比例为1股:10份CDR。本次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7040.92万份CDR,占发行后CDR总份数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后(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CDR总份数不超过7.04亿份。

  公开资料显示,九号智能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产品有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

  九号智能也是小米生态链中的企业,两者关系密切。根据招股书,小米集团一方面通过其控制的People Better持有九号智能10.91%的股权;另一方面小米集团为九号智能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的唯一客户。双方有大量的关联交易,同时九号智能主要收入和利润也依赖上述提到的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

  今年前三季度九号智能扣非净利润约为-7503.99万元至-4503.99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26.86%至-116.12%。该公司解释,主要因为前三季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2.44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确认金额6110.67万元出现大幅增加。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