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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8月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提出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全文如下:

  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为继续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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