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郑商所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州商品交易所11月2日公告,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0%,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