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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能源修订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9月16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低硫燃料油期货功能发挥,提升期货品种服务实体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期能源在广泛征求产业客户、会员单位和质检机构等意见建议后,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下称《低硫燃料油合约》)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下称《交割细则》)进行了修订。

  一是《低硫燃料油合约》交割品质中“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质量标准”的“密度(15℃,kg/m3)”由“不小于930.0,不大于991.0”修改为“不小于925.0,不大于991.0”、“苯乙烯(mg/kg)”由“不大于20”修改为“不大于50”、“苯酚(mg/kg)”拟由“不大于10”修改为“不大于50”。

  二是《交割细则》中第一百六十九条低硫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有效期限相关条款的规定,将“低硫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有效期限为自保税标准仓单生成下一月份起六个月止,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修改为“每年11月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之前生成的低硫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其有效期限为生成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每年11月1日(含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之后生成的低硫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其有效期限为生成之日起至下一年度12月31日,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

  据了解,低硫燃料油期货上市以后,上期能源推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如跨境交收、仓单直供等机制,并联手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推出了以低硫燃料油期货结算价为基准的中国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税船供升贴水报价,不断拓展期货价格的应用新场景。同时,上期能源还积极走访产业客户,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则进行完善,如优化交割仓库布局、降低投资者成本等,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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