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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场外平台甲醇互换业务将于9月3日开启交易

马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马爽)日前,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发布了关于开展甲醇互换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以及甲醇商品互换业务撮合商名单。公告称,郑商所将于9月3日在场外综合业务平台(简称场外平台)正式开展甲醇互换业务交易。

  据了解,郑商所推出的首个商品互换合约是以甲醇江苏现货价格为标的,交收结算价格的确定基于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布的甲醇现货估价江苏出罐价格。根据化工市场场外交易惯例,郑商所引入了撮合商制度,并确定了上海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为平台甲醇商品互换业务撮合商。郑商所暂免收取互换业务手续费。

  甲醇互换业务在郑商所场外平台办理,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郑州商品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指引(试行)》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撮合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注意防范风险,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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