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郑商所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实施交易限额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据郑商所8月26日消息,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27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动力煤期货2109、2110、2111、2112、2201、2202及2203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并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2个交易日超过交易限额的,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郑商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