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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将开展生猪板块场外交易业务

证券时报网

  7月3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公告,为更好服务生猪产业企业和期货市场投资者,促进生猪市场期现货结合,该所将开展生猪板块场外交易业务,并制定《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板块场外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外,经综合评审,确定生猪品种板块首批场外会员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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